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42:05
一、确定招标方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二、委托招标代理;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三、编制招标方式的文件。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四、实行资格核验;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五、衔接招标日程;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六、进场实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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