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30:57
债务人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质是指物权行为的一种,将本人所占有的物质于他人,不要求一定是所有,出质,也就是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权利交付出去作为抵押。出质在质押行为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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