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30:01
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质物也存在着价格跌或者意外灭失的风险,因此,一旦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质权,以免给出质人造成损失,出质人也有权请求质权人行使权利。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或者发生其他毁损、灭失等情形使质物无法实现其原有的变价额。在此情形下,质权人对于出质人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出质人首先要有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的行为。第二,有证据证明造成损害是由于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造成的,损害的事实应当与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一、质押有什么特点;1、质押为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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