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33:48
一)从主观方面着手,有反映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或主观恶性较小的情节。1、坦白。2、有立功表现。在公安机关抓捕同案人时被告人指认了地点,虽不构成立功,但对抓捕起到一定作用。3、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4、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量毒品。5、初犯、偶犯。6、犯罪未遂。7、受指使、雇佣参与毒品犯罪或者不能排除被告人系受指使、雇佣进行毒品犯罪。8、存在以贩养吸的情节。9、为获取少量报酬受人指使而参与毒品犯罪,地位相对较轻。10、在同案人中被告人的供述最稳定,对定案起重要作用。二)从案件的细节进行辩护。1、涉案毒品未作含量鉴定;毒品净度不高。2、涉案毒品数量虽然巨大,但为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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