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48:04
丈夫婚内给异性转账妻子有权要回。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诚,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婚外异性,没有经过妻子同意,更不是出于日常生活需要,而是为了维持与婚外异性的关系,这种行为侵犯了妻子的夫妻共有财产权利,故应当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婚外第三者应当返还赠与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0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丈夫赠与第三者的金钱、财物通常不是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因而不会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此外,丈夫与婚外异性发展成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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