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50:50
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00元)×住院天数。《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42号。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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