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54:31
法律分析: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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