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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6:47:55
#离婚免费咨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是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如果只是达成了离婚协议,并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则该离婚协议应属于婚内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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