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6:47:09
一、成都收养流程;(一)筛选符合国内收养条件的儿童在晚霞报进行公告寻亲,公告60天后无人认领的儿童可以被收养。(二)收养家庭与我院业务科电话联系,业务科电话咨询了解收养家庭的基本情况。(三)收养人提供收养证明及相关材料(见市民收养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儿童须知),业务科审核收养材料。(四)院领导、业务科负责人与收养家庭见面,向收养人介绍我院基本情况,了解家庭情况及收养意愿。(五)推荐儿童与收养人见面,双方在院初步接触了解。(六)待收养人初步有收养意愿后与我院签订《融合期间委托监护协议》,将儿童带回家,双方融合。(七)收养人来院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办理收养手续。备注:国内公民收养我院儿童必须符合《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二、办理收养所需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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