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6:32:04
法律分析。领取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死亡,家属应当在死亡当月及时分别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未及时申报导致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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