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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6:33:11
法律分析。离婚商标所有权的判决标准。1、离婚时,该商标已成为驰名商标或者知名度较高,现在双方都要求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如果双方以公司为商标注册人,则不存在夫妻共有的问题,该商标的所有权应归公司所有。2、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如果继续拥有公司财产权,则必须对该商标的经济利益给予适当的补偿。3、当一方要求法院判决其继续享有该商标的使用许可证时,双方都为该商标的形成和驰名做出了贡献,许可是商标使用权的一方,由于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理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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