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6:14:19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1、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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