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20:52:36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庭前程序作了重大改革,亮点之一就是设立了庭前会议程序。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庭前会议主要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一、明确了庭前会议的适用案件范围。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3)社会影响重大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二、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参加主体。对于召集庭前会议,是否要通知被告人参加,存在不同认识。经研究认为,庭前会议只是庭审的准备程序,并非正式的审判程序,被告人不参加,并不影响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庭前会议是否通知被告人参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庭前会议所要解决的问题而定,不宜作出一刀切的规定。三、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功能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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