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20:44:28
户口一般指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那么户口迁出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呢。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学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转(升)学的学生还须提交转(升)学证明材料,以及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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