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20:52:38
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限制根据不同的程序和案件类型而有所不同。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可经批准延长。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对于重大案件、死刑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刑事案件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二个月。法律分析;庭前会议后一般一个半月,可延长至二个半月正式开庭。如果是重大案件,则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再适当延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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