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20:51:25
法律分析。1、职工疗休养费用报销:一律凭市财政局核发的“上海市总工会休养费用专用收据”,经区、县、局(产业)工会核准后方能报销。2、职工疗休养费用支出: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全额支付,也可采取单位、工会、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企事业单位支付的部分,应按规定在福利基金中列支。疗休养院所应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定多收费、乱收费的,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法律依据。《关于加强上海市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一、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指导思想。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