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2:31:42
刑事赔偿范围及受害利:行使职权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下,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侵犯财产权情形下,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如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以及再审改判无罪后已执行的罚金、没收财产。法律分析;刑事赔偿范围,是指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十,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拓展延伸;刑事赔偿的法律适用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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