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2:22:59
(1)公司章程自治;公司章程是在公司设立之前,由股东或发起人制定并一致通过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中最普遍、最一般事项的自治性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备要件之一,其制定和修改都有严格的,并且对内具有最高效力,素有企业的“自治宪章“之称。它不仅对有限公司的原始股东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有约束力,而且对其后加入的特定或不特定的股东也有约束力。同时,公司法对公司章程可规范的事项进行了广泛的授权:从公司的设立目的到企业的经营范围;从会议召开的次数到表决机制的设定;从内设机构的职能到董事监事的选任;从股份转让的条件到对外担保的等等,全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公司章程自主决定,这就为公司自治提供了最根本的手段。(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自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