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3:13:46
上诉或申诉或向同级检察院请求抗诉。司法机关及时进行改正后,还受害人一个清白,并且对被害人进行国家赔偿,追究判借案件司法人员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举措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举措,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举措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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