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4:19:52
要约可以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一、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况。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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