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4:30:30
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不同,不能混淆。预约是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承担的责任为缔约的过失责任。本约是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合同义务。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本约一般受要物约束,交付是重要内容。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房中的预定协议书是预约合同,按时签订的买卖合同即为本约合同。法律分析;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未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约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和本约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约与本约有下列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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