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20:06:47
一、可期待利益的特点。作为一种合同利益的构成要素之一,相比较于信赖利益或其他利益而言,期待利益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1、未来性。可期待利益是一种基于现行签订的合同而且得出的将来的合理预期利益,不同于既得利益。这未来的某一时间指的是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或合同履行条件成就之前,期待利益实现仅是一种可能性。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全履行完毕后其才能实现。2、现实性。期待利益是一种由合同保障的现实的利益。只要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会被当事人所得到,即只有当事人履行了合同,才能将可能得到的利益转化为既得利益。即合同是否履行完毕是期待利益能否实现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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