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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20:15:30
契税滞纳金收取方法如下:1、契税滞纳金的计算公式:应纳滞纳金=计税依据乘契税税率乘0.05%。2、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3、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4、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5%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下: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3、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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