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20:16:34
改变个税征管方式比提高起征点更重要的修订和出台本身需要一个过程,在目前物价上涨情形下,有可能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步伐还赶不上物价上涨的步伐。而短时间内频繁调整起征点,其变革成本也是惊人的。由于中国的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均衡,1600元起征点在可能是合理的,但在就变成了“人头税”。因此,最需要反思的是“一刀切”的征管方式本身,这个总体性问题应该优先于具体性问题。搞“一刀切”的起征点,无论数字本身被调到再高,也难言公平。比提高个税起征点更迫切的,就是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征税。在今年的全国“”上(2008年),省政协委员陈开枝举例说:两对夫妇,总收入都是3000元,一对夫妇,妻子失业,丈夫月收入3000元,如果扣除1600元的免征额,另外1400元要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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