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9:49:27
小型专用客车,指需经特殊布置安排后才能运载人员(通常为特定人员)的载客汽车,如囚车、殡仪车、救护车、客车整车改装的运钞车等,包括旅居车、乘坐人数大于6人的专用汽车(如电力工程车),但不包括专用校车。一般使用年限是15年法律依据:商务部下发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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