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9:52:36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30个工作日)。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主管局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60个工作日)。(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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