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20:45:57
法律分析: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是在或者的派出机构的指导、支持下开展工作的。居委会不是小区的产权人,既不享有业主的权利,也不必承担业主的义务。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合同发生纠纷时,居委会可以进行协调处理,但不能代替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来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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