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20:52:01
动产物权变动的条件为: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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