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20:53:04
根据《破产法》与《通知》有关规定的精神,本市各级和有关方面在实施企业破产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一、建立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机构。为了保证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落实,应当在人民依法成立的清算组之下设立职工安置工作机构。安置工作机构接受清算组直接领导,并在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职工安置工作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在破产审理期间,落实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实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开展职工转业培训,介绍职工重新就业,指导职工组织起来生产自救和自谋职业,对再就业难点进行重点帮助;制订并实施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分配方案。职工安置工作机构在人民宣布终结破产程序,破产企业清算组解散时结束工作。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来源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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