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07:04
1、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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