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11:24
一、东莞伤残等级评定标准。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