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14:25
工伤鉴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的费用根据各地的标准支付。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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