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22:58
强制执行招标的范围如下: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1)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2)从项目性质上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普遍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法律。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1)这是针对资金来源做出的规定。(2)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1)这类项目必须招标,是世界银行等国际多金融组织和外国所普遍要求的。(2)这些贷款大多属于国家的主权债务,由统借统还,在性质上应视同为国有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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