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31:34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一、出租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如果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取违约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