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02:05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主要是对下列情况进行赔偿。1、地上附着物补偿实行合法性补偿原则,即对征收土地范围内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的地上附着物予以补偿,对认定违法的和突击建设、栽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2、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批准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集体土地补偿费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被征地镇(街道)、村(居)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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