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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01:04
法律分析:要咨询当地拆迁单位。拟征收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大吴村、白沙镇白沙村、大陈村、堤刘村、康庄村、前程村、龙王庙村、杜桥村、前程村集体土地48.8341公顷(折合715.446亩),其中农用地48.7774公顷,建设用地0.0567公顷。其中大陈村涉地10.2193公顷,折合约153.25亩沙村涉地24.0901公顷,折合约361.3515亩程村涉地4.681公顷,折合约70.215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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