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48:09
普票红字作废方式如下:1、如果需要作废的未跨月,并且对方未认证,可以由销售方在系统中直接作废。2、如果跨月,或者对方已经认证,需要由销售方申请开具负数冲减,并提交《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3、购买方也需要将所有联次的纸质退回销售方。负数冲减的步骤如下:1、打开开票软件,进入“管理”界面,点击“红字信息表”中的“专用红字信息表填开”。2、根据对应蓝字专用抵扣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选择已抵扣,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代码和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选择未抵扣,需填写蓝字代码和号码,选择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3、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信息根据原蓝字进行填写,确认无误,点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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