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15:48:05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因此,不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起诉,也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据此,只有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管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都在外地,发生劳动纠纷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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