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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6:25:22
行政处罚罚款的缓交条件是: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有经济困难,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七条。法律分析;违法行为人缓交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为: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确实有困难的,且是经济方面的困难;经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而行政机关予以同意的。行政处罚罚款缓交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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