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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6:20:48
要约可以撤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要约人可以在要约中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也不得撤销。要约可以撤回,但需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到达,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法律分析;一、关于要约撤销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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