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5:32:14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税额后的金额。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一、未扣除完的余额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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