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6:00:31
撤回一个已发出的要约应当发出撤回要约的通知,该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一、承诺失效的情形有哪些。承诺失效的情况包括:超出约定期限作出的承诺、作出的承诺被撤回。《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二、要约概念和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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