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6:01:04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一、撤销要约的条件;1.要约人没有在要约中确定承诺的期限,也没有以其他的形式明确表示要约不能撤销。2.受要约人没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也尚未为履行合同作出相应的准备工作。3.撤销要约的通知需要在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就到达受要约人。二、如何撤销合同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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