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5:57: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规范外汇贷款管理,防范外汇贷款风险,提高外汇贷款资产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汇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以外币为计价单位的贷款。进口信用证和对外担保视同外汇贷款管理。第三条 外汇贷款坚持统一授信、权限管理、分级审批,审贷分离的原则。第二章 外汇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四条 外汇贷款的对象(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二)有合理、合法的外汇贷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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