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5:57:54
身份证异地办理新规定。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以下两种情况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1、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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