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5:55:24
法律分析。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认可该不动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的,可以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否认该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不能直接执行。经当事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法律程序确认权属后,可执行该不动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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