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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5:35:38
深圳未婚生子社会抚养费标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此外,符合再生育规定,未经批准怀孕第二胎的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也要按计征基数征收2%社会抚养费。可见深圳的未婚生子的处罚力度还是相当严格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多加小心。《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超生处理。(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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