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4:44:23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一、电子合同要约、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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