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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4:40:43
法律分析:不能。需要与对方协商一致后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双方不同城市,男方领结婚证,孩子上女方户口,男方希望孩子转回男方那边,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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