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4:43:12
军-婚的概念;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第一、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第二、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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